重 要 通 知
经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批准,全市符合条件的幼儿园、托育机构师生员工,于4月25日(星期一)返园复学。
托育机构相关工作由市卫健部门安排。
内容来源:南京教育发布
内容编辑:龙虎网官微工作室 张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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